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健全技能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解決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后技能人才評價載體缺失、評價工作急需跟進等問題,人社部印發通知,支持企業大力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工作。
通知明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向用人主體放權,按照“誰用人、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支持各級各類企業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發放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推動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等用人單位為主體、以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
通知提出,支持企業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一是企業自主確定評價范圍;二是企業自主設置職業技能等級;三是依托企業開發評價標準規范;四是企業自主運用評價方法;五是積極開展職業技能競賽評價。
通知提出,支持企業適應人才融合發展趨勢,建立健全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與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貫通機制,搭建企業人才成長立交橋,貫通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同時提出,鼓勵備案企業申請為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為其它中小企業和社會人員提供人才評價服務。支持企業為院校學生提供人才評價服務。
通知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屬地原則,加強對本地區企業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指導服務和質量督導,建立信息互通、結果互認機制。企業按規定頒發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納入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建設的證書查詢系統,向社會公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納入人才統計范圍,并按規定落實相應人才政策。
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證部政務微信(微信號:rsbzw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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